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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续租公示

作者:    来源:    发布时间:2018/12/28 9:31:26    点击量:562    【打印文章】

房屋续租公示

   

杭州明悦口腔门诊部为大楼11楼外租单位,合同租赁起止为2014年3月1日-2019年2月28日,租期将满,公司提出续租申请。合同约定,原租赁单位享有优先续租,根据原租赁合同内容,且考虑经营互补优势及患者就医等因素,现就杭州明悦口腔门诊部租赁事项进行公示:

承租单位:杭州明悦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

租期:五年

租金:按原租赁合同约定增长比例增长

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,从公示之日起计算。在公示期限内,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、来函、来访的形式,向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的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。

 

监督部门: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杭州院区党院办

监督投诉电话:0571-86795918

 

 

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杭州院区

2018年12月27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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